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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读书,打败寂寞。

报大人 报大人乡村日记 2021-07-19
近期尝试写个『蓦然回首』系列。探寻生命中那些最隐秘的涓涓细流。这是第三篇。

前两篇『蓦然回首』
故乡,饭与花朵。
我不想去拜年。


1
小时候我是个孤僻的孩子。可能至今仍是。只不过孤僻的方式有所改变。我记忆之中,对孤独时刻的品味,其分量远远大过那些与人同乐的体验。我的生命当中,也有大量参与群体性游戏的时刻,并从中获得过巨大的乐趣,比如玩玻璃弹珠、玩一种拍打三角纸板的游戏,我都是个中翘楚。一旦我出手参与游戏,有些人便会战战兢兢。我是著名的左撇子,我手中发射的玻璃珠能在三米远的距离准确命中地上的目标,往往还由于撞得很正,被击中的珠子飞出十几米远,有时被撞破了。让人又佩服又畏惧。我拍三角纸板,经常能让地上的纸板翻转180度后,压在我的纸板身上,在我们的纸板游戏中,这是最厉害的杀技,赢得的东西最多。我也曾是热情的扑克牌游戏参与者,玩得投入时昏天黑地,手气好时也能赢到对面的人吐酸水。不过玩纸牌的表现没有玩玻璃珠和三角板那么令人印象深刻。

游戏的黄金时期是上初中以前,因为在村子里,有一批从小混在一起的玩伴,经常互相约着玩。那时我最擅长玩的游戏,都是最简陋的,比如三角纸板是用大人扔弃的香烟软纸包装盒叠成的。那时最便宜的烟我记得叫『大公鸡』,3分钱一包。『游泳』牌香烟,1角钱一包。香烟越贵,用它叠成的三角纸板越吃香。我的抽屉里,攒了一抽屉在历次游戏中赢回来的香烟盒纸,那曾是我得意的个人收藏。

自从我进城念初中以后,印象中没再见过有人玩我擅长的这两种游戏了。这样的游戏,大概已在时代的洪流中,被冲刷殆尽了。现在的小孩子可玩的东西太多了,可想起游戏,我还是怀念我小时候痴迷过的这两种游戏,它们虽然简单,却是与大地亲近的机会,也是对心性和技艺的极佳锤炼。

小学毕业,我是我所在的村里小学唯一考入市里重点中学的学生。因此上了初中,世界一片陌生。曾经熟悉的伙伴一个都没有。我孤零零地置身于一大帮城市及近郊家庭出身的孩子当中。

这让我本来就容易感受到的孤独感,加倍显现。

大概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就对雨天最感惆怅。我的家乡春夏之交,一下雨就长达十天半个月。下雨增加了出行的不便,玩耍机会也减少了许多,我们小时候的游戏大部分是在户外露天进行的,打牌除外。我小时家里贫困,直到我上大学后,我爸才花了150元从隔壁的电器修理店买了台旧电视机。可那时,我已经不需要电视机陪伴了。在小时候,别的小朋友窝在家里看电视之际,我只能被圈禁在家里,看着外面绵延不绝的雨,看着阴沉的天空,看着泥泞的大地,发愁。那种在阴冷的日子里落寞惆怅的心情,现在想起来还鲜活得很。

中学以后,我变得不爱玩纸牌了,从前的户外游戏也不玩了,足球、篮球之类只会让我增加挫折感,少有乐趣可言。我也没有特别铁的朋友可以经常一起玩耍。在孤单、惆怅的少年心绪中,好像只有看书,可以适度地,排遣无聊,杀死寂寞,想象未来。


2
自初中时起,我从书本里发现了一个遥远的国度,属于精神的国度。在那里,许多有才华、有思想的人表达着他们对人生的种种感受和看法,将生活里和内心中无形的东西,变成了可见的方块字,在这些凝固的文字组成的句子里,有一种强烈的气息在流动,扑面而来,引人入胜。

许多年后,我才对『文字书写』这件事的意义真正有所体会。文字书写是某种可以创造『永恒』的方式。它可以将一个人眼睛观察到的、内心感受到的、以及自己所经历的,转化成文字,从理论上讲,这些外部显化、独立存在于生命主体的文字,已经具备了『永恒』的可能性,因为一来,那些细微的、不易捕捉的东西,被文字捕捉并被凝固住,二来,作为客观存在的文字,有可能摆脱作者的个体限制,穿越时空,在千百年后,被说不清的人观看到,并让读到它的人进入作者写作时的内心状态。这是一种超时空的连接。读者读到一篇打动他心灵、或开启他视野与思维的文字,有可能根本不知道作者是谁。但这不重要。这正是文字的超越性和创造『永恒』的可能性之所在。

初中才是我真正相对广泛阅读的一个开始。我不记得我小学的时候看过什么对我后来有深刻影响的书。初中时起,有许多书、许多刊,对我形成长久的影响。我甚至记得那时从街上邮局买来一本刊物,边翻阅边穿过小巷回到学校的情景。我记得我就是在那样的巷子翻阅之际,了解到『徐迟』这个人的,并知道他是一个有成就的报告文学作家。那大概是1990年前后,我刚上初中不久。

那时的我对文字书写没有现在这样的认识。那时我也喜欢写点什么,但写作之于我,就是一种展示自己、让自己赢得老师夸奖、赢得同学羡慕、最好能够发表成铅字赢得更多陌生同龄人(尤其是女生)青睐的方式。它是一种超越自卑、扩大自我的方式。是一种渴望求得关注的隐蔽式荷尔蒙冲动产物。但对于自己的写作,本质上我是缺乏自信的。或许在班里算得上文笔还不错的学生,但每每捧起书刊,一阅读那里的铅字,我便看到了差距。我那时既看书,也看针对少年学生的文学刊物,比如《少年文艺》《儿童文学》《小溪流》《作文通讯》《全国中学优秀作文选》《语文报》,许多刊物上的作品,都是同龄人写的,他们的文笔和文章所展露的思考,是令我自叹弗如的。我觉得我达不到他们的高度。他们看起来是真正有天分的人。他们的文字在我心中塑造起了他们高大的形象,也许过于高大。

这也许是为什么,我后来走了一条相对务实的文字之路,做了记者,虽然也是以笔吃饭,但跟真正的文学创作,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直到今天,我也照样有这样的感觉。如果对自己写的东西有点志得意满,我最好捧起一本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立马就清醒了过来。比如昨晚我捧读了几十页刚刚才听闻、但一阅读便立马感觉到一股强大文学气息的袁俊生作品集《寂寞的游戏》,再回看自己的文字,就觉得笨拙得可笑了。

初中是一个开始建立世界观的时期。我那时的吸收渴求远远大于表达冲动。作为一个表达者,也许我总是觉得自己不够成熟、不够好。作为一个吸收者,只要稍稍打开眼界,便发现那么多优秀的文学表达者,横亘在眼前,让你不敢相信自己也可以优秀到跟他们站到一起。

作为一个阅读者、吸收知识的人,我那时还是一个乖乖仔。如果是一本经典,我简直要抱着朝圣的态度,去阅读它了。我既从期刊中大量读到同龄人的优质表达,也会时不时地看一些成年人语态的东西。那时,一切带有『文化』气息、并以权威的语气谈论文化的成年人文章,我都是带着学习的态度的。我记得那时从街边一个旧书摊上,买到过一本文化类刊物,刊物的纸张是很厚的优质纸张,刊物里印有书法作品,还有关于中国文化的各类专家讨论文章。整本刊物展示的是成年人的思想世界。我像一个偷窥的少年,想从成年人那里学习到一些貌似高深的东西,好让自己变得更成熟一些、更有『文化』一些。我记得里面有篇文章,谈到中国文化的精髓在于『冲淡』之美。我至今也不太明白这两个字到底为何意,但它让当时幼小的我有了一种玄奥、神秘、乃至神圣的感觉。『冲淡』二字,跨越30年岁月,一直印在我脑海里。

我记得大量中国文化界名人的名字,什么熊十力呀,季羡林呀,梁漱溟呀,王国维呀什么的,书架上还摆有他们的作品,事实上又从来没有深入去阅读过,就是这种『致敬崇高』的思想在作祟。在我很小的时候,便知道这些人是中国文化的高山。我理应拜读他们的著作,从他们那里了解关于中国文化的精髓。但现实中,又并没有那样去做的强烈动力。

就算这些大师并没真正进入我的内心,但作为一些文化符号,许多年里却让我有着一种模糊的方向感。沿着这种方向往前摸索、散步的过程中,自然又有不少意外的收获。而且很重要的,是我没有堕入一种虚无感。哪怕看到的目标是虚假的、是在今后会被证伪的,但只要沿着一定的目标指引前进,总会有所收获。

我想,我拥有的很大收获之一,就是在我成长过程中,填补了精神上的空虚,不那么迷茫,同时以一种『高贵』的方式,杀死寂寞。


3
在生活的许多方面,自己所经历的、所感受的,都会被日积月累的岁月尘土掩埋。但对我来说,许多关于阅读的记忆,却历经二三十年,经久不衰。

大约13岁时我看了人生中第一本世界名著,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那是在由城市回乡间老家的路上,我一边捧书而读,一边步行回家。那是个冬天。而书中开篇大概描述的也是冬天,我一直记得被寄养在亲戚家的小简·爱住在小阁楼上,对着窗户哈气、试图看清外界景象的情景。当然我的记忆也许不精确,也许有篡改,我此后从未重温过这本书,也不打算去确认这些细节。我脑子里被镌刻进这个情景,它让我与这本名著有了某种精神上的联系。小简·爱那可怜而孤独的形象,我仿佛看到了,她走进了我的内心。这个连接感就是这么奇异。经由文字创造而出,经过语种翻译的转换,由英国某个乡间作者的心间流出的意象,跨越200多年的时间,被我这样一个中国乡间的小孩看到,并被打动。想想挺神奇的。当然,这本书也鼓励了无数青少年,奠定了他们的某种人生态度。

看《简·爱》,给我贫瘠的少年时光增加了某种温暖的东西。尽管后来想想,这本书里的一些倾向,我是不喜欢的。

15岁左右时某本刊物里看到的一个名字,我至今记得。那是我从团风,一个离我家15公里的城镇,步行回家途中看到的。那是一个暑假期间,我上姑父家玩,返家之前,先到城镇上的报刊摊上浏览了一下。我老家在农村,是没有报刊摊的,每次到城里,报刊摊、邮局的期刊柜台、新华书店,是最令我神往之所。因为那里有我的精神食粮。如果去了城市而不去这些地方逛一逛,淘点我喜欢的『食粮』,是一定会失落难受的。

那次我掏了《少年文艺》《儿童文学》《小溪流》等刊物,塞满了我的书包。我那时不会骑自行车,乘长途汽车需要等待班点,再说乘车的钱被我用来买刊物了。所以步行15公里回家,是唯一的选择。这么长的路需要走上三个小时以后才能抵家。一路是非常无聊的。边走路边拿本书在手里浏览,则可将这段无聊而艰苦的旅途,转化为快乐的精神之旅。我沿着长江支流边上的江堤一路向前溜达,一边看书。有一篇同龄人写的小说,作者叫余石,是个女孩。余石,余石,我当时不断念叨这个名字。觉得那种硬硬的感觉,非常奇特。乃至后来许多年里,小说的内容忘了,作者名字却一直不忘。

发现并记住『余石』的那趟步行苦旅,化作我少年时代的经典记忆。

我还记得也是读初中时,15岁左右,我在自家房间简陋的窗户前,翻阅一本文学期刊的情景。那是个冬日,外面下着雪。而刊物的封底上,是一个叫任雪松的青年诗人写的一首诗,诗的名字叫『雪花的深意』。我之所以记得那首诗,完全是因为它的标题,与眼前景色完全一致不说,我对『深意』二字,佩服得不得了。另外,诗旁边还刊登着诗人的照片,一位帅气的大哥。帅得不像写诗的。

也有另外一些书,我看了却留不下印象。我记得我窝在自己简陋的房间,卧在床上看完了托尔斯泰的《复活》,只记得书中主人公叫聂赫留朵夫,记不住任何内容,也许是因为语言不够优美,情节过于『成人化』,还看了歌德的名著《少年维特的烦恼》,也许是那时我太小,对这本青年荷尔蒙危机的书看了之后,感触不深,不久后便忘了阅读它的感觉。《红楼梦》也是我翻看不久便弃阅的书。里面繁琐的大户人家生活日常细节描述,以及大量古典诗词的点缀,看得我昏昏欲睡,而且当时觉得这本书很『黄』,因为里面有『硬邦邦地就想顶入』这种极其不雅的句子,令我匪夷所思。

钱钟书的小说《围城》也是初中时看的。那时还买了他的一本小册子《写在人生边上》,也是出于当时对文化名人思想表达的少年崇拜心理而买,奉之为圭臬,然而从来没有看完过,因为是竖式排版的,阅读起来极不习惯。《围城》以辛辣的讽刺和大量比喻句见称。我至今记得里面有个比喻句,大概是讲方鸿渐坐船回国之际,黎明时分,在船上看到渐亮的天色,『犹如纸浸了油』。这个比喻为什么令我印象如此深刻呢?我觉得它虽然十分贴近生活经验,却也十分怪异,有失优雅,不像我从课堂上学到的比喻,常常是优美浪漫的。这也体现了钱老爷子脱离常规的文学思维。我记得在看完《围城》后的那段时间,我的作文里充斥着大量怪异的比喻。


4
有的阅读体验因为直击了我的生活经验或生活困惑,所以也令我印象深刻。也是15岁左右,有一次我在一本少年文学刊物上看到一篇题目为《山羊》的短篇小说,作者叫赵晓梦。小说描述了少年主角起个大早,和父亲一道赶着自家唯一的一头山羊,前往屠宰场的经历。天还没亮,少年就被妈妈从温暖的被窝里喊醒,起床,吃过早餐,然后和父亲一同赶着山羊上路。一路上,这头山羊仿佛知道自己的命运,极不情愿地向前,一路回头瞅着少年。而少年,因为与这头山羊相伴多年,也有着情感连接。但是,生活的困难,导致他和父亲必须将这头山羊卖给屠宰场,才有钱交学费。小说结尾处,少年看着山羊被推上了屠宰线,山羊眼泪汪汪地回头看他。然后在屠宰线的尽头,少年听到『哞』的一声惨叫。

文章最后的一句话是:『后来很多年里,那「哞」的一声,老是出现在我的梦里。』

多么让人触目惊心的结尾。我想当时看到这句结尾时,我身上应该是起了鸡皮疙瘩的。即使放在成年文学的标准上,也是一篇有着短促而精彩结尾的佳作。

读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的生活日常。虽然我家没养过山羊,没卖过山羊,但为了生存,和父亲一道,充当他的助手,半夜起床去卖蔬菜或卖棉花,是我少年记忆的重要部分。而那种贫困导致的无奈,也是惊人的相似。这使得赵晓梦这个名字被我牢牢记住,但凡刊物上有他的作品,我是必读的。并惊羡他的过人才华。在我想象中,他也是一位风流帅气的大哥。

大约15年后,我成了一名圈内还算有点影响力的记者,有一次参加一个跨国公司组织的记者采访团,在江苏的某个工业园区,在一群记者当中,竟然发现有一位记者就叫赵晓梦。我赶紧过去跟他打招呼,确认他就是我少年时崇拜过的那位大哥,我告诉他,我曾经非常迷恋他的文章。他听到我这么说,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当然,与我想象的相比,眼前的赵晓梦确实也有点让我失望,一点也不风流帅气,有点秃顶,身材发福。一个平庸中年的感觉。后来去成都出差,我还去他所在的报社玩了一趟,然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所谓少年情怀总是诗。想象中的浪漫诗意,是不能在现实中加以检阅的。钱钟书不也说过嘛:『你吃了一颗不错的鸡蛋,何必非得再认识生蛋的那只老母鸡呢?』

高三的那个寒假,我又看了一套文学名著——《飘》。我买的是三四十年代的老译本,分上下册,充满古典味的红色封皮,我记得译者名叫傅东华,里面主角们的译名都被中国化了,『郝思佳』『白瑞德』『卫希礼』『媚兰』,乃至后来看到其他的新译本,看到更忠实于西式的译名,都不太习惯了。

看这本书是在春节期间,天很冷,我天天将这本书放在我家一张高度齐胸的简陋条案上,站着边跺脚蹉手边看这本书。那时还有半年我就要高考了,然而我陷在对隔壁班一个女生的单相思里,不可自拔,异常痛苦,考不上大学,人生将无出路。我陷在一种个人世界即将沦陷的末日恐慌里。

我已忘记出于什么缘由买来这本书看的。可能就是想从学习的压力、单相思的苦闷当中抽离出来一下,换换心情。这本书意外地拯救了我。

书中一个重要情节线索是女主角郝思佳陷在对青梅竹马的贵族公子卫希礼的爱恋当中。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她对卫希礼的情感多么不切实际,她隐藏在内心的这份情感的热度丝毫不减。只要一有机会,她就要表达。哪怕卫希礼娶了别人为妻,且他的妻子后来与她成为很好的朋友,而她也嫁作他人妇,但内心这份情感渴望始终不变,哪怕她顶着坏女人的名声,也在所不惜。后来,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白瑞德疯狂地爱上了她,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她理所当然地接受对方的宠幸,内心却还始终钟情于卫希礼。这份不变的情感高烧持续了差不多二十年。一直到她中年之际,随着战争的爆发,随着卫希礼在战争废墟里的表现——表现为一个软弱、颓丧、病态怀旧、失去妻子后如孤魂野鬼一般的男人,郝思佳突然闪电一般地有了一个新理念:她,这么多年来,爱的根本不是卫希礼这个人,她爱的只是一件『衣裳』,她把这件自己用浪漫幻想编织的『衣裳』给卫希礼穿上了,一穿20年。而今,看到现实中软弱无力的卫希礼,她发现自己爱的感觉突然间消失了。而此刻,有另一个更值得她爱、她珍惜的人,还在苦苦地等着她的回应。

就是这么一个情节,给了我一个启示:难道我那苦闷的单相思,不也是一种投射吗,将自己心中的一件『衣裳』穿在了对方身上而已。

这样一想,在校园里再看到她时,我便冷静多了。果然,以前充满魅力的她,没那么有魅力了,甚至我看到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一点也不女孩子味,屁股大大的,身材没那么美好。

就这样,我从苦闷的单相思中走了出来。半年后的高考,我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我觉得今日之我,与我看过的书、与书对我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以上回顾的,只是一部分最萦绕于我心的记忆。更多的关于书的回忆就不一一追溯了。

如果你感到寂寞,感到苦闷,拿起书,通常不会有错。

1.16.20写于龙潭。文中图片为报大人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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